速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次有4台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时限,需对该四台车辆进行报废处置。按照高速集团、资产公司相关车辆管理办法要求,结合速运公司经营车辆处置实施细则中“第二章处置条件,第六条(一)车辆报废,1.公安车管部门规定的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的,其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,并按照公安车管部门要求办理;”制定本次询价文件。本次比选文件已通过高速利百客第四次支委会前置研究,第一次临时总办会决定;本次比选采购拟在高速集团官网(//ennnlj.com)上发布比选文件,满足比选采购文件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。
附件:
询价文件审查意见--20240328
速运公司2024年第一批车辆报废处置询价文件(4.22改)
速运公司-车辆报废处置招标项目限价报告